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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武術之套路運動

武術最初作為軍事訓練手段, 與古代軍事鬥爭緊密相連,其技擊的特性是顯而易見的。在實用中,其目的在於殺傷、制限對方,它常常以最有效的技擊方法,迫使對方失去反抗能力。這些技擊術至今仍在軍隊、公安中被採用。

  武術作為體育運動,技術上仍不失為攻防技擊的特性,而是將技擊寓於搏鬥與套路運動之中搏鬥運動集中體現了 武術攻防格鬥的特點,在技術上與實用技擊基本上是一致的,但是從體育觀念出發,他受到競賽規則的制約已不傷害對方為原則。

  如在散手中對武術中有些傳統的實用找擊方法作了限制,而且嚴格規定了擊打部位和保護護具,短兵中使用的器具也作了相應的變化,而推手則是在特殊技術規定下進行競技對抗的。因此,可以說武術的搏鬥運動具有很強的攻防技擊性,但又與實用技擊有所區別。

  套路運動是中國武術的一個特有的表現形式,不少動作在技術規格。運動幅度等方面與技擊的原形動作有所變化,但是動作方法仍然保留了技擊的特性。

  即使因連結貫串及演練技巧上的需要,穿插了一些不一定具有攻防技擊意義的動作,然而就整套技術而言,主要的動作仍然是以踢、打、摔、拿、擊、刺諸法為主,是套路的技術核心。

  它的攻防技術特性是通過一招一式來表現的,彙集百家,它的技擊方法是極其豐富的,在赦手。短兵中不宜採用的技術方法,在套路運動中仍有所體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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