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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象棋規則

一.棋盤和棋子
1.棋盤
象棋盤由九道直線和十道橫線交叉組成。棋盤上共有九十個交叉點,象棋子就擺放和活動在這些交叉點上。棋盤中間沒有劃通直線的地方,叫做"河界";劃有交叉線的地方,叫做"九宮"。九道直線,紅棋方面從右到左用中文數字一至九來代表,黑棋方面從右到左用阿拉伯數字1至9來表示。
2.棋子
棋子共有三十二個,分為紅、黑兩組,每組十六個,各分七種,其名稱和數目如下:
紅棋子:帥一人,車、馬、炮、相、士各兩個,兵五個。
黑棋子:將一個,車、馬、炮、象、士各兩個,卒五個。



二.走棋和吃子

1.對弈
在對局時,由執紅棋的一方先走,雙方輪流各走一著,直至分出勝負或走成和棋為止。輪到走棋的一方, 將某個棋子從一個交叉點到另一個空著的交叉點, 或者吃掉對方的棋子而佔領叉點,都算走了一著。 雙方各走了一著,稱為一個回合。
2.各種棋子的走法如下:
帥(將)每一著只許走一步,前進、後退、橫走都可以,但不能走出"九"。帥和將不准在同一直線上直接對面,如一方已先佔據,另一方必須迴避。士每一著只許沿"九宮"斜線走一步,可進可退。 相(象)不能越過"河界", 每一著斜走兩步,可進可退,即俗稱"相(象)走田字。當田字中心有別的棋子時,俗稱塞相(象)眼,則不行走過去。 馬每著走一直(或一橫)一斜,可進可退,即俗稱"馬走日字"。如果在要去方向緊靠一直(或一橫)的地方,有別的棋子擋住,俗稱"蹩馬腿",就不能走過去。 車每一著可以直進、直退、橫走,不限步數。 炮在不吃子的時候,走法同車一樣。 兵(卒)在沒有過"河界"前,每著只許向前直走一步;過"河界"後,每著可以向前走一步,也可以橫走一步,但不能後退。
3.吃子
走一著棋時,如果己方棋子能夠走到的位置有對方棋子存在,就可把對棋子吃掉而佔領那個位置。只有炮吃了必須隔一個棋子(無論是哪一方的)跳吃,即俗稱"炮打隔子"。 除帥(將)外,其它棋子都可以聽任對方吃,或主動送吃。

三.將軍、應將、將死、困斃

一方的棋子攻擊對方的帥(將),並在下一著要把它吃掉,稱為"將軍",或簡稱"將"。 被"將軍"的一方必須立即"應將",即用自衛的著法去化解被"將"的狀態。 如果被"將軍"而無法"應將",就算被"將死"。 輪到走棋的一方,帥(將)雖沒被對方"將軍",卻被禁在一個位置上無路可走,同時己方其它棋子也都不
能走動,就算被"困斃"。



四.勝、負

1.勝負
對局時,一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,就算輸棋,對方得勝:
(一)帥(將)被對方"將死";
(二)帥(將)被"將軍",無法避免地同對方將(帥)直接對面;
(三)被"困斃";
(四)在規定時限內未走滿應走著數;
(五)超過了該次比賽規定的因遲到判負的時限(一般為十五分鐘);
(六)封棋著法有誤;
(七)走棋違犯禁例,應當變著而不變;
(八)在同一局棋中,單方面出現第三次"違例";
(九)自己宣佈認輸;
(十)因違犯紀律被判輸棋。


2.和對局時,出現下列情況之一,就算和棋:
(一)屬於理論上公認的雙方均無取勝可能的局勢;
(二)提議作和,應使雙方機會均等。先得出者如被對方拒絕(口頭不同意,或走出輪走的一著棋,均為拒絕),非經對方提和一次(也被拒絕),不得再度提出,但下列(三)(四)兩款屬於提和的特殊規定,不受此限。若雙方提和次數對等,即可由任何一方再次提和。提和的一方,在對方作出明確表示之前,不能撤回自己的
提議。只要是一方提和,另一方已宣告同意,雙方都不許反悔。此外,只能在提和後,方可按動對方的計時鐘。
(三)雙方走棋出現循環反覆已達三次,符合"棋例"中"不變作和"的有關規定,可由任何一方提議作和,經審查局面屬實,即使另一方不同意,裁判員也有權判為和棋。如雙方都沒有提和,而循環反覆局面還在延續,裁判員有權不徵得雙方同意就決定判和;但如所走著法已同上述循環反覆局面無關時,則不能按照本款處理。
(四)符合"六十回合規則"(也稱為自然限著)的規定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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